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漓渚镇LZ2015-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漓渚镇LZ2015-06地块鼓励地下室开发利用,在确保周边安全的前提下,地下室后退建设用地线距离不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且不少于5米,在满足建设地下人防设施等要求的基础上可作停车场(库)及附属设施用房使用,不得改作商业、居住等其他功能建设、使用,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4500平方米以内,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沿地块北侧可设置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平方米以内。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漓渚规划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区无故拖欠出让金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16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617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6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617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举办。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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