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传说中”郑州最大的房企——正商集团以“快速拿地、快速开发”的发展模式著称, 但是在正商集团的大本营,该公司目前正遭遇一桩8年前已经建好的小区的业主投诉。这个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项目名为宏达花苑,开发商为正商地产集团子公司河南兴业房地产公司,目前兴业房地产公司已经从工商局注销。从2014年至今,宏达花苑小区5栋楼共计约300多户业主不断通过各种渠道维权。
商品房变经济适用房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开始于一张公告的曝光。去年12月9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宏达花苑小区门口张贴了一张公告。 “这张公告上显示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房性质。这个时候我们才感觉到情况不妙,被骗了。”而原来小区业主购买时认为的“商品房”实际上是经济适用房。此后维权上访成了宏达花苑小区业主陈红(化名)的家常便饭。
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宏达花苑的房子到底是属于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而两者性质的不同,对于房屋的价值有很大差异。
业主陈丽对记者表示:“房屋没有土地产权。对房屋的价值影响很大。同样一套房屋,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只能卖90万元,而商品房可以卖到120万元,两者有接近30万元的差价。一旦拆迁,经济适用房只能获得房屋的赔偿,而土地部分的溢价补偿是没有的。而且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可以上市销售,销售前需要把其与商品房的差价补齐才能转正。”
然而,经济适用房补齐差价的金额,近两年在郑州也有了大幅度提高。2005之前的差价款是按照房屋售价的10%缴纳,2005~2010年的经济适用房差价款提高为房价的20%,现在则为房屋价格30%的差价款。”王丽和诸多业主认为,如果现在补偿差价,这个差价应该由开发商和政府管理部门来埋单。
陈丽和多名业主对记者表示,他们2007年购买宏达花苑时候的价格在3800元/平方米左右,开发商当时曾明确告知该项目是商品房,2008年项目交房后,房产证也顺利发到业主手中。但在此之后,土地使用证却一直没有发到业主手中。期间业主也曾多次询问和打电话咨询项目开发商和正商集团,业主得到的答复则是“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候”。
但是近8年后,业主并未得到正在办理的土地证,而是收到了关于土地属于国有的消息。“直到前段时间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文件,提醒了我们可能上当受骗了。”这个文件,也激起业主的强烈不满。
怪胎补差商品房
“宏达花苑小区在2007年,大家购买时都已经卖到了3800元/平方米。”陈丽则认为自己买的房子从价格上就是商品房。陈丽认为,圣地花园项目的经济适用房和补差商品房的售价远低于陈丽购买的宏达花苑项目,而圣地花苑的地段和品质均与宏达花苑类似。记者看到一份2007年郑州市物价局对于圣地花苑项目的价格指导文件,文件显示,该小区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1675元/平方米,补差商品房销售基准价为2138元/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销售价格则是自行认定。而当时周边商品房小区的价格也仅为3800元/平方米左右。
不过,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物价局针对朝阳小区(宏达花苑为朝阳小区的一部分)一期和二期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公告中看到,整个朝阳小区都申报的是经济适用房而不是补差商品房,价格均为169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可以上浮,但是上浮价格最多不得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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