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其他地方多幢居民楼连续发生开裂、坍塌等事故,这也使得房屋使用安全,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老旧楼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此,许多百姓提出疑问,房屋使用安全该由谁来负责?一旦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该如何进行处理?日前,记者也就该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根据新修订《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
据了解,根据新修订《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而所属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辖区街办(社区)以及乡镇则主要指导、帮助房屋安全责任人有效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告诉记者,新修订的《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就是业主,而房屋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在房屋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按照《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是指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承担检查、维修、养护、安全鉴定、改造、加固、白蚁防治、危险治理等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
房屋鉴定出问题将分三类处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将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业务实行市场化操作,凡有房屋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都应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科学评判。记者走访了几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其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如房屋被鉴定存在安全问题,则应根据鉴定结论及意见立即进行治理。
而如果房屋一旦鉴定出有问题,则应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分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类是意见提出存在安全隐患应进行维修加固的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要按照鉴定意见对专有部分采取治危措施;如涉及公共部分的修缮,应按相关规定使用维修资金;未设立维修资金的小区,则应由该幢业主共同承担维修加固费用。
二类是对于被鉴定为D级危险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进行搬离,并将情况告知辖区街办(社区)或所属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街办(社区)、所属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具体治危工作。
三类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公房,需业主单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和意见,及时进行危险治理。
承重构件变形时应申请鉴定
如何找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房管局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5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信息,有关房屋安全的问题,市民都可以电话咨询这些机构,并申请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凌程建介绍,如果市民发现家里有个别或部分承重构件出现较大裂缝及变形时,可及时告知物业单位或街办(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在其协助下申请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当然,出现这类情况时也不必恐慌、应理性对待,等待鉴定机构出具相关结果后,做好后续处理。”凌程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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