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质疑:小区停车费任性涨价,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合法吗?
仅凭物业一纸通知,停车费就要涨到原价的3倍?!10月以来,多名读者打进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居民小区物业突然贴出通知称,从明年元旦起,小区内停车费将从原来的200元/月涨到600元/月。
小区停车费为何“任性涨价”?物业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民情热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太离谱,停车位租金一下子涨到原价3倍
读者反映的是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的隆鑫九熙小区。
10月23日,民情热线记者在这里看到,小区各栋楼的大厅里都贴着落款为物管的通知,其中称接开发商通知,将对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实行统一价格650元/月(含50元/月停车秩序管理费)。据小区业主介绍,目前小区停车费是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车辆的排量收取。“这也涨得太离谱了!”小区2栋住户小黄说,他家的车原来车位租金是200元/月,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就是600元/月,是原来的3倍。
对此,小区物业方、重庆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隆鑫九熙管理处总经理助理冉琦峰证实了这一说法:“10月中旬,物管处接到开发商的告知函说,小区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收费要涨到650元/月,其中租金涨到600元,管理费还是50元没变。”
冉琦峰表示,是开发商要求还没有卖出去的车位租金要涨价,“涨不涨价和物业没关系,物业只能收50元/月的管理费。”
小区业委会主任赵廷旭说,地下停车位月租涨价的事情,“是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单方面的行为,未与业委会协商,业委会不支持涨价。”他说,10月18日,物业公司负责人突然找到他,说开发商通知要上调小区地下停车位租金,“我当时就表示不同意,其他业委会成员也都表示不同意,但第二天物业公司还是贴出了涨价通知。”
开发商:对小区停车服务定价,于法有据
在隆鑫九熙二期售楼处,民情热线记者找到了开发商成都金房销售部负责人王女士。她说,涨价确实是开发商的决定。
王女士认为“开发商对停车位涨价是合法合规的”,因为“国家发改委在年初已经放开了商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的定价权”。
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就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省发改委、成都市发改委随后陆续出台了配套政策,目前成都已经完全放开上述7项服务的价格。
数据显示,隆鑫九熙小区有1509户,停车位只有869个,其中地下726个,地上143个。王女士介绍说,目前地下车位仅剩172个没有卖出去,这次涨价涉及的就是这172个车位的租金。她认为:“没有卖出去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这些车位租金怎么收,开发商依法享有定价权。”
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办物管科负责人刘刚说,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后,街道办19日当天组织小区开发商、物管、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召开了协调会。“协调会效果不明显。”一名参加隆鑫九熙协调会的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坚持要涨价,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不同意涨价,物业公司只是执行,街道办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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