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处置预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教育和管控,严格规范工作人员和委托的营销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机构行为;建立并落实销售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关注并及时回应,维护好销售现场和市场秩序稳定。
四、监督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优先摇号资格的,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坚决查处,房管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列入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依法严肃处理。
(一)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二)未落实本指引其他有关规定;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市场秩序不稳定的。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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