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城市买房,大家或许都有这么一个体会:怎么120平方米才做三房,房间还么小?公摊那么大,走廊也太宽太浪费了吧......结果一看不动产证上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套内面积不到80平方米,有些楼盘的套内面积甚至只有建筑面积的60%......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开信息显示,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按套内面积进行交易”一下子在朋友圈刷屏,在购房者欢呼以后买房公摊面积减少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担忧:房价是否会有变化?昨日,记者采访东莞市部分专业人士了解到,“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只是计算方式的不同,单价的数据虽然表现上升,但是房屋的总价相同,并不会影响到交易的税费、物业收费等,对市场影响程度有限。不过,对开发商而言,“如何在不影响居住舒适度的前提下,减少公摊”将成为课题。业内人士表示,未来高实用率、高使用率和高利用率“三高”户型将成为市场新宠。
公摊面积源自香港 内地沿用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建筑面积包括房屋的使用面积(或称可用面积)、墙体和柱体的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以及其他公摊面积。
“公摊”的内容,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
第二部分包括: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根据瞭望智库的资料,“公摊面积”可能是从香港引进,因为香港在2013年之前销售房屋时采用的就是建筑面积计算方式。2013年,香港出台新政,结束了房屋销售的“建筑面积”时代,但这种已经被香港明令调整的“公摊面积”,却在内地延续使用至今。
重庆早已执行按套内面积交易
实际上,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2002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该条例于当年8月1日施行,宣告重庆在全国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至10%的罚款。
“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计算方式改变房子总价不变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出现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里。一时之间,“按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刷屏,一种声音认为这对于购房者而言是好事,以后买房不算公摊面积,花的钱会减少;而另外一种声音则表示担忧,公摊面积少了,开发商会借机改变房价吗?
东莞市一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在东莞目前的房价备案中,既显示出户型建筑面积的单价,也显示套内面积的单价,而在买卖合同范本中,也明确了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使用何种计价方式进行交易。该名人士表示,公摊面积是一个综合性的话题,而不能单纯看数据,住宅交易使用户型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算,其实总价都是一样的。不过“使用套内面积计算,单价数据肯定显示会更高”,但是不管以什么方式来计算,都只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交多少物业费、契税之类的,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其表示,如果以后房产交易统一按套内面积来计算,物业收费、税费缴纳等相关的参考标准可能也会随之调整。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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