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东莞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等7个项目。
《规划》提出,未来东莞553个乡村(社区)将建设为“城乡高质量融合示范区、湾区都市魅力栖居地”。《规划》指出,东莞将以城乡功能互补为重点,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划分为城中村型、半城中村型、传统农村型三类村庄,涉及全市32个镇街、553个村(社区)。
《规划》提出,全市乡村建设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划分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三类村庄,到2020年,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到2022年,80%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并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到2025年,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构建四级生活圈体系 建设安居乐业的家园
《规划》提出,构建四级生活圈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建设安居乐业的家园。基本生活服务圈基本单元为自然村,步行15分钟到达,服务半径1公里;一级生活服务圈基本单元为行政村(社区),自行车25分钟到达,服务半径4公里;二级服务圈基本单元为镇街、连片村庄,机动车10分钟到达,服务半径8公里;三级服务圈基本单元为中心城区、新区,机动车30分钟到达,服务半径30公里。
《规划》提出,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推动乡村建设风貌区依程序转化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去,纳入全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同时,衔接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农村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规划》还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美丽幸福村居市级连片示范试点为主,在全市32个镇街选取了60个试点村庄,重点加强规划管控指引、做实近期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试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层面做出试点。
(整理自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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