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价地点:2015年11月25日上午12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2015年11月25日下午2时30分起,报价地点调整在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六、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凭绍兴滨海新城财政局出具的交纳凭证参加竞拍报名。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5]J6地块挂牌成交确认后,如竞得人无违约的,竞买保证金的中的200万元转为建设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金。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5]DJ2、DJ3、DJ4、DJ5、DJ6地块挂牌成交确认后,如竞得人无违约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人在成交后不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
上述各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日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帐号:121103202900000306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袍江支行。
七、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设保留价,挂牌地块增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人民币整数倍。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5]J6、DJ2、DJ3、DJ4、DJ5、DJ6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应全部缴清。上述地块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延迟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格10天以上的,均视为严重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定金);并若出让人再次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八、相关事项详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其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有关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11号窗口获取,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4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九、其他:本次土地出让的公证费由受让人承担。
十、本次出让信息公告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xztb.gov.cn)和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xbh.gov.cn)上查询。
十一、本次出让咨询联系人
滨海新城国土分局 殷先生 电话:89181175
滨海新城规划局 严女士 电话:89181129
土地交易中心 周女士 电话:88024297 8820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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