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兰亭镇蝴蝶湾1号地块、兰亭镇蝴蝶湾2号地块、兰亭镇蝴蝶湾3号地块等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兰亭镇蝴蝶湾1号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平方米以内,可计入容积率;兰亭镇蝴蝶湾2号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平方米以内,可计入容积率;兰亭镇蝴蝶湾3号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平方米以内,可计入容积率;若兰亭镇蝴蝶湾1号、2号、3号地块为同一竞得者,该三宗地块可统一规划设计,相关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可统筹考虑。三地块上所开发建设房屋统一由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回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兰亭规划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资格条件:柯桥区属国有公司。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的,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4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617室)获取土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4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617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7月27日下午4时(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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