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实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在已试点基础上,制定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全面实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严禁从事首付贷、过桥贷、违规房抵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目前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存在各式各样的违规行为;二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缺乏行业监管;三是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并且执行不到位;四是房地产交易双方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因此,需要建议一个第三方的监管平台,在第三方监管平台上,二手中介公司机构在这个平台上登记并统一验证,抓住源头,实时监管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保证经纪行业交易的合法性、规范性。同时,平台也对经纪人员实名验证,动态监控,以此来监管经纪人交易活动,对其交易行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违规运作者予以曝光和执照暂停,使房地产交易全程公开化、透明化从本次“沪六条”关注的重点内容来看,“沪六条”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本项措施是对“沪九条”措施的进一步强化和回应。笔者认为,未来可能会从几个方面严禁“首付贷”的现象发生:一是加强对放贷机构的资金来源审查,如果是P2P资金(吸取个人投资资金而不是机构资金)来源的,这些肯定会严查,甚至马上终止;二是,对放贷主体进行资格限制,如果没有消费贷款的牌照不允许放贷;三是,对于购房者这块,也会进行贷前承诺,承诺不使用首付贷,否则今后贷款信用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衣食住行;4、对现行中介行业、房地产公司进行抽查,发现一个停止一个、处罚一个,不管规范金融市场,防止首付贷等行为影响金融系统正常运营。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定期发布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和调控政策,及时澄清不实消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消费。对编造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本项措施主要是引导舆论,引导市场预期,规范市场舆论环境。
2022-02-15 10:03
2022-02-15 10:03
2022-02-15 09:59
2022-02-15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