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规划新增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实物供应2.9万套,空间布局为城区片区4500套,松山湖片区21000套,滨海片区1500套,水乡新城片区600套,东南临深片区60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800套。规划新增的基础型人才住房1.3万套实物供应,空间布局为松山湖片区8300套,滨海片区275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1950套。
保障性住房规划
新增保障性住房3.4万套
规划到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4万套,包括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4万套,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万套,均为货币保障。
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规划
个人出租住房税费减至1.5% 新增7.9万套租赁住房
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差异化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发展不少于10家的住房租赁企业,新增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不少于7.9万套。
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至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村集体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规划新增7.9万套租赁住房的空间布局为城区片区供应22000套,松山湖片区供应33000套,滨海片区供应7000套,水乡新城片区供应3500套,东南临深片区供应7500套,东部产业园片区供应6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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