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调控洗礼,惠州楼市实施明码标价
2011年全国经历了一次严厉的调控洗礼,惠州楼市上下半年的表现截然不同。
惠州作为当时的三线城市,受广深等一线城市“限购”的外溢效应影响,惠州上半年“坐收渔翁之利”,成交一路上扬,上半年市场看好。与此同时,惠州市物价局就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通知:5月1日起,商品房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的同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销售。
随着政策累积效应逐渐显现,“限购扩容”剑悬头上,市场观望气氛逐渐浓厚,成交受挫下行,下半年市场看空。
2012年: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2012年,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在十八大召开后,中央仍然紧守调控大门。
这一年,住建部,发改委和央行等多部门也多次提到,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的家庭。
回到惠州,这一年紧随国家大环境的政策,并未出台具体细化到地方的楼市政策。
后五年的政策细化:2013年-2018年
惠州初登舞台 跌宕起伏的一城一策
2013年:惠州出台地方版“国五条” 2次调整普宅标准
2013年,在“新国五条”出台5个月后,惠州版“国五条”细则姗姗来迟。
7月24日,惠州市政府正式发布楼市相关政策,惠州继广州、深圳之后,成为广东省内第三个发布“国五条”细则的地方城市。其通过限价、保障房、信贷、土地以及监管五个方面以重申为主,但地方性措施不强。
到9月底,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公布了普通住房单价新标准(下称普宅),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大亚湾区普宅分别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884、7178、6568元及以下。但仅仅时隔三个月,12月底,惠州市再次公布新的普宅标准,再更改为8034元、7587元、6530元。
2014年:认房不认贷出炉 惠州普宅标准再调 赠送面积退出舞台
2014年是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元年,在9月30日出台新政,业内统称为“认房不认贷”,即,对拥有 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仍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当时这一政策被认为是非常有力度的。
而在惠州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
6月,惠州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惠州市普通住宅标准再次调高,获网友力捧“无需再被豪宅”;7月,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开始实施,“赠送面积”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10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商转公”通知。这意味着“商转公”最高额度为个人贷款30万元,夫妻联名购房贷款最高50万元。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房龄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商转公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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